盛剑科技: 盛剑科技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2 月 5 日。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12 月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
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本次修订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280.49 万元(含 49,280.49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本次修订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
件项目(一期)
合计 61,203.51 50,000.00
如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280.49
万元(含 49,280.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
件项目(一期)
合计 61,203.51 49,280.49
如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2 月 5 日。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12 月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
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本次修订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280.49 万元(含 49,280.49 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本次修订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
件项目(一期)
合计 61,203.51 50,000.00
如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280.49
万元(含 49,280.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
件项目(一期)
合计 61,203.51 49,280.49
如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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