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厦门落地,创新登记类型
继北京、上海之后,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近日在厦门落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等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厦门市开展试点。

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作为重要资产类型,是财富积累主要载体之一。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落地,有效破解了财产确权难题,对资产隔离保护和有效传承具有积极意义。
扩大信托登记类型
根据《厦门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案》,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归属等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厦门辖内信托机构取得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权利,适用本方案。
试点方案规定,委托人交付的不动产应当合法所有,可估值、可转让、权属清晰。厦门试点主要有两种登记类型: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
信托百佬汇记者注意到,与北京、上海相比,厦门试点在登记类型上更加多样化,增加了资产服务信托受益人变更登记等情形。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办理流程方面,试点方案明确了不同的办理流程。例如,受托人接受委托人以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动产设立信托需要三步。
不动产信托渐次落地试点
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2024年12月,北京率先发布通知,标志着全国首个试点正式启动。4月2日,北京落地了“双首单”。
2025年5月27日,上海印发通知,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拓展。6月9日,上海信托、爱建信托各有不动产信托登记案例落地。
从社会层面来看,不动产信托为养老等民生领域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有利于更好发挥信托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产配置和保障财富传承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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