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新规:高管考核权重不低于50%,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考核权重不低于80%

网络 2025-12-07 00:07:00
基金 2025-12-07 00:07:00 阅读
据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行为,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该《指引》强调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要求高管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考核权重不低于80%。同时,建立递延支付制度,董事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纳入递延支付范围,比例不少于40%。此外,《指引》还提出建立阶梯化绩效薪酬调整机制,业绩不佳时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最高降幅不得少于30%。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