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惩防力度显著增强
监管部门始终对财务造假保持全方位、立体化的追责打击力度。自2024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一年间,行政罚单增多,刑事追责力度加大,民事获赔路径拓宽,特别代表人诉讼正日渐常态化开展。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一年来,财务造假打击力度显著增强,多部门综合惩防体系加快构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监管正以“零容忍”态度严打财务造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月14日,*ST苏吴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认定连续多年造假,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外,证监会还拟对董事长个人罚款1500万元及市场禁入,一众高管也或将领到百万元级别的处罚。
这并非孤例。6月底,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等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
自去年7月发布《意见》以来,一年多时间,证监系统对财务造假开出165张行政处罚罚单,罚没金额约37亿元,接到罚单的有造假的相关主体,也有配合造假的第三方。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始终紧盯“关键少数”,严防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打击财务造假是系统工程,要全链条惩处。ST起步近日发布公告,该公司及6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一年来,行政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移送机制,展现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全链条从严打击的司法立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表示,对于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要上升到刑事司法层面,这意味着强监管的进一步升级,也意味着全方位监管。
从近年来查处的多起大案要案来看,对于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民事赔偿是关键一环,与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一道,形成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
如在紫晶存储案中,4家中介机构在2个月内赔偿投资者约10.86亿元。又如美尚生态、金通灵两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已正式启动,田利辉指出,民事赔偿就是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犯罪行为的成本。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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