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因金洲慈航重组案被罚没6000万元
近日,因独立财务顾问未能勤勉尽责,证监会对东海证券“没一罚三”,合计罚没金额高达6000万元。此次案件涉及2015年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历经近两年五个月的调查。
对此,东海证券回应称,公司将以此为鉴,从六个维度提升投行执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严密内控合规体系,强化风险管控。被罚没6000万元后,东海证券7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因在担任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且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对此,中国证监会拟责令东海证券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罚款。
2015年,金洲慈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丰汇租赁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东海证券担任该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2018年开始,丰汇租赁业绩大幅下滑并出现巨额亏损,引起监管部门关注。经立案调查,因该重组项目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且重组后上市公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金洲慈航、丰汇租赁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1月分别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
东海证券作为该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于2023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2025年7月3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海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内容与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并将深刻反省。
督促行业规范执业方面,证监会对东海证券“没一罚三”,涉及的是一桩10年前的旧案,且历经近两年五个月的调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证监会对东海证券“没一罚三”,法律依据是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如果该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施行后,证监部门可责令改正,最高可处“没一罚十”。
公司最新回应中,东海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及人才队伍建设,从六个维度持续提升投行执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压实“看门人”责任。针对本次案件,东海证券表示,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公司将以此为鉴,建立更加严密的内控合规体系,从投行业务全流程强化风险管控,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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