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数字消费指导意见,促数字消费发展
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此举旨在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关键词1)。《指导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
《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一是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提升数字服务消费,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拓展数字消费渠道,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二是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数字消费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三是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消费生态体系,夯实数字消费发展基础。四是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统筹促进与规范、国内与国际,以更优环境推动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关键词2)。同时,数字消费的发展也能带动相关产业(关键词3)的创新,为经济注入新活力。
《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数字消费在推动消费升级、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健全长效促进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创新举措、典型做法,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数字消费(关键词4)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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