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批药品集采首提“反内卷” 调整“唯低价”方向
【第11批药品集采首提“反内卷” 调整“唯低价”方向】从组织伊始就备受关注的第11批集采,近日正式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明确将55种药品纳入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将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开标。这一举措标志着药品集采进入新阶段,引发医药行业广泛关注。
紧紧围绕“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四大原则,文件亮点颇多:针对药品质量,要求投标药品生产线2年内未违反GMP规范,优先选择临床认可、质量稳定的企业;针对低价“内卷”现象,引入“首告从宽”机制,优化价差控制“锚点”选择,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此次集采中,55个品种有25个有参比制剂(原研药)参加,报量份额约30%,体现对药品质量的重视。
在国家药品集采开展七年后,这一批新调整显示:集采并非单纯价格战,而是要平衡药品价格与价值。药品集采制度通过公开竞争,跳过代理商环节,让中标药品直接进医院,挤掉价格水分,降低用药成本。过去10批药品集采平均降价超50%,不少药品降价幅度高达95%以上,让更多人看得起病,这是实实在在的收益。
而今,药品集采“反内卷”,调整“唯低价”方向,更鲜明地传达了要让百姓看得起、看得好病的态度。此前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采取超常规低价策略,甚至出现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现象,导致“中标即停产”或操纵价格。新一轮规则调整,明确从机制手段引导企业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如优化价差控制“锚点”选择,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构建更健康的竞争生态。
今年三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到,要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这一轮药品集采新规的问世,是对社情民意困惑的积极回应。规则中明确要求低于“锚点价”的企业主动回应社会对低价中选的顾虑,有助于打破信息差,实现更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集采制度,破除信任危机,弥合共识。
当然,后续实地落地运行中,也需要多方形成合力,如集采药质量的监管问题、临床一线的实际使用报告制度等,都需要进一步关注和完善,让制度的初心得到最大程度实现,让药品集采更好起到对国民健康的保障作用。说到底,“反内卷”原则在药品集采上的首提,依旧是为了“稳临床”“保质量”。一个日臻完善的药品集采制度下,医药企业与万千国民,乃至整个民族的未来,都将长久获益。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原标题:上观时评丨第11批药品集采,为何首提“反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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