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决宗庆后家族信托纠纷,资产保全引关注

网络 2025-08-02 21:35:43
市场资讯 2025-08-02 21:35:43 阅读

  香港高院的一则裁决,披露了宗庆后家族百亿信托资产纠纷的更多细节,涉及宗馥莉与宗继昌等人的资产争夺。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官网公布裁决书,法院颁发临时禁制令和披露令,要求宗馥莉在杭州诉讼有结果前,不得从建浩创投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

  双方各自提交手中证据,宗庆后的手写指令、四方协议、两份遗嘱等细节曝光。原告指出宗馥莉拖延或拒绝签署信托文件,涉及大额不明提款;宗馥莉则认为汇丰账户资产未达21亿美元,不承认手写指示有效性。

  香港高院:保全18亿美元资产,暂不得挪用转移

  诉讼原告是宗继昌等,被告是宗馥莉及建浩创投。宗庆后生前承诺设立信托,但金额未到位。截至2024年5月31日,建浩创投持有17.99亿美元。

  2024年5月,宗馥莉转走约108万美元,原告起诉阻止其处置资产,并赔偿损失。香港高等法院颁发临时禁制令和披露令,要求宗馥莉不得再提款或转账。

  裁决也驳回了要求披露108.512万美元去向的诉求,因为被告已说明用于支付基金认购。此外,裁决还修改了财产保全令措辞。

  裁决书披露了宗庆后的遗嘱事项,两份遗嘱均未将原告三人或杜建英列为受益人。

  宗庆后手写指示曝光:3个信托,每人7亿美元

  原告指出宗馥莉拖延或拒绝签署信托文件,导致信托未能如约成立。证据方面,原告依据三份文件进行主张。

  裁决书披露了宗庆后一份未注明日期的手写文件,指示内容主要是要求郭虹去香港办理三个人的信托,每人七亿美金。

  一份宗庆后与宗馥莉签署的委托书,委托宗馥莉为原告三人分别设立三个境外信托。

  协议规定,宗庆后委托给宗馥莉的宗氏家族信托为不动本信托,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

  协议指出,如果宗馥莉完成上述三项,对于其他银行存放的财产,归宗馥莉。

  2024年2月25日,宗庆后去世。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三位原告签署协议,各方确认宗庆后遗嘱合法有效。

  在2024年12月30日提交的陈述书中,宗继昌提出投诉,称宗馥莉仍未设立三个离岸信托,拒绝承认手写指示的有效性等。

  宗馥莉:信托资产仅为利息,并非7亿美元本金

  宗馥莉称在汇丰银行的提款均为合法交易,提交证据解释净变动及提款原因。针对拖延设立离岸信托的投诉,她表示与原告讨论是真诚的。

  宗馥莉认为仅固定资本利息为信托资产,非资本本身,原告误认为资本也应是信托资产。她不承认手写指示有效性,认为原告主张每人7亿美元不现实。

  裁决理由:如果高院不保全财产,内地法院判决将失去意义

  杭州诉讼是宗庆后遗产争夺的核心战场。原告向杭州中院提交起诉状及申请,正式启动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系三名原告享有受益权的信托财产。

  2025年7月8日浙江省高院出具受理通知书,确认案件正式立案。

  香港高等法院判定宗馥莉不得提取、抵押信托案所涉及资金,认为保全令有助于确保杭州诉讼的有效性。

  法官指出在考虑是否发出协助性禁令时,需要避免与内地法院的管理或命令冲突。最终,香港法院决定维持资产保全命令。

  待解问题:信托是否成立且有效?

  香港高院并没有给出信托是否成立且有效的直接结果。法官认为信托关系是否已生效需留待杭州法院裁定。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严洁红表示,香港高等法院裁决仅是程序性临时措施,并没有触及纠纷实质,实质审理结果待内地法院裁判。

  严洁红认为宗氏家族信托存在特殊性,如法律文件未完成、受托人可能缺乏独立性、信托设立事宜存在缺陷等。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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