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上海先行与市场影响
“积极推动上海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私募股权机构发行科创债券”,这是“2025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宣布“上海‘先行先试’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这项金融政策时,提到的一条内容。
“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又将如何影响科创债的风险敞口?中诚信国际相关专家表示,这一工具可能通过担保增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上个月,科创债迎来新政,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提出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举措。潘功胜也曾提到,完善科创债发行交易制度安排,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NBD: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该工具的推出将如何影响科创企业的融资生态?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运作机制可能会类似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担保增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增信支持,不排除此次工具类型会更加丰富、覆盖范围更广。
具体而言,风险分担工具支持科创企业融资或存在以下方式:一是发挥各层次融资担保协同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加强央地合作增信,推动形成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架构。二是加大信用风险衍生品应用,可能会进一步推广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工具,鼓励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应用信用保护工具等对科创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担。三是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可能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
综合来看,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推出,一方面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人债券发行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分担企业在违约情形下的损失赔偿责任,降低债务负担。
此外,鼓励上海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有利于促进上海利用区域内金融资源和发展经验,探索优化风险分担工具的运作机制,积累创新经验并形成示范效应。
NBD: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创设,会对信用评级公司在相关债券评级业务中的风险评估和定价产生怎样的影响?评级公司需要做出哪些调整来适应这一变化?
中诚信国际评级技术总监王娟:“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这一创新政策或可能通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场化增信机构三方共同担保等方式,分担债券违约风险。从信用评级的角度,这一风险分担机制有助于明确债券的信用增进方以及各方所承担的比例,对于准确判断债券的信用风险有一定帮助,但与此同时,此类债券更为复杂的增信结构也对信用分析提出了挑战。
NBD:潘功胜特别提到“支持私募股权机构发行科创债券”。请问从信用评级的角度来看,相较于传统发债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私募股权机构各有什么特点?
中诚信国际董事总经理、企业评级总监刘洋:针对科技型企业而言,资产构成方面,轻资产型科技企业主要以软件及信息服务为主,核心资产为知识产权、专利及数据资源等无形资产;重资产型科技企业,其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占比较高。针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而言,资产构成方面,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内涵范围较广,可大致分为出资人和管理人两类,前者一般股东背景较强、资金实力雄厚,后者通常资金实力较弱、投资管理能力很强。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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