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取消监事会 提升治理效能成趋势

网络 2025-06-19 22:10:47
股市要闻 2025-06-19 22:10:47 阅读

继今年4月底5家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宣布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之后,近期多家中小银行公告称不再设立监事会。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8日,已有12家上市银行明确宣布取消或积极推进撤销监事会。

这场变革源于2024年7月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2月发布的配套《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其核心目标直指提升银行机构运行效率——通过职能整合,将传统监事会的法定监督职权明确赋予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灵活性与决策效率。

12家上市银行响应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根据北京银行公告,日前该行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4月29日晚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将修改公司章程,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招商银行也于当晚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该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随后,5月陆续有长沙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泸州银行等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

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分析称,总体看之前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商业银行的监事会运行确实存在职能重叠、履职形式化等问题。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告诉记者,监事会原有作用主要是监督银行财务与高管行为,但实践中常流于形式,与审计委员会职能重叠。

银行公告普遍将撤销动因指向明确的法规与监管要求。有银行提到,是根据《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规定,以及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该行拟撤销监事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解释,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监事会、职工董事设置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梳理有关制度文件,起草形成《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田利辉认为,中小银行取消监事会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但需要同时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杨海平说,中小银行取消监事会,不是公司治理的弱化,而应该看作是从形似走向神似的重要一步。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告诉记者,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未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监督制衡等工作应该继续加强。

审计委员会接棒机遇与挑战并存

部分银行也透露2025年将对监事会进行改革。如上海银行在2024年股东大会材料里提到,2025年将根据监管机构、主管部门有关落实与新《公司法》衔接精神,推进监事会改革和加强董事会建设,做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工作。

杨海平认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可以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能力。田利辉表示,精简治理结构是新《公司法》要求,但需配套强化专业监督能力。

董希淼认为,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沟通和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治理特别是监督效率。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