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风险因子,资本要求有望下降
金融监管总局再度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12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对于权益资产中波动性相对更高的科创板,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其风险因子由0.40下调至0.36。除了权益类资产之外,《通知》还同步下调与外向型业务相关的风险因子。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在进行出口信用保险、中国信保在从事海外投资保险业务时,所需的资本要求有所降低。此次《通知》的出台,无疑将继续通过调低风险因子来降低保险公司的资本占用,以释放更大的配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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