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对容诚所及3名注会出具警示函 涉瑞达期货审计问题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6月23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林宏华、陈有桂、郑英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瑞达期货(002961)的年报审计中存在多项问题:一是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年度贸易业务收入核算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二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审计底稿中未见比对发函收件地址和回函寄件地址等工作记录;三是底稿记录不完整、不准确,部分审计底稿对异常情形的审计说明记录不完善。
容诚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林宏华、陈有桂、郑英梅作为瑞达期货有关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容诚所、林宏华、陈有桂、郑英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该局要求容诚所充分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瑞达期货2024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8.1亿元,同比上升95.5%;归母净利润为3.83亿元,同比上升56.9%。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3.83亿元,同比上升36.9%;归母净利润为8106万元,同比上升12.0%。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