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就期货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标准征求意见
昨日晚间,中期协就期货交易信息系统和程序化交易信息系统测试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旨在维护期货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指导期货公司规范开展相关测试工作。
同时,中期协还就《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文本(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期货公司与客户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中期协昨日公告称,协会组织编制了《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拟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要求,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应当符合规定,具备多项功能,并在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开展测试。
《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针对合规要求、性能容量两个方面,提出了测试准备、测试数据、测试项建议等要求,明确了测试指标与通过标准。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将对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测试起到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降低系统性风险。
《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功能测试指引(征求意见稿)》针对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从多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测试要求与通过标准。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标准用于指导期货程序化交易系统测试,引导期货经营机构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系统的风险管理,降低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为规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约履约行为,中期协同时就《必备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必备条款》通过约定客户的报告义务、期货公司的确认义务等内容,是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具体落实。
《必备条款》共6章27条,具体明确了客户的报告义务、期货公司的确认及保密义务、期货公司核查客户报告信息的权利、系统接入要求、双方有关合规交易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等内容。
中期协明确表示,《必备条款》的适用情形为:期货公司接受客户程序化交易委托前,应当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必须涵盖《必备条款》所有内容。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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