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政策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下称 “114号文”)。其中指出,各地可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业内认为,114号文的出台,首次从国家制度层面明确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以“同工同酬”为核心原则,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正式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利于增强电力安全保供能力,调动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性、提升顶峰出力,更好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助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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