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8月1日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
8月1日,香港将正式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7月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举行技术简报会,会上发布了发牌制度摘要等系列监管文件,明确了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要求、发牌时间表等具体事项。

在《稳定币条例》基础上,香港金管局进一步发布《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及咨询总结等文件。其中,两套指引将于2025年8月1日刊宪。香港金管局强调,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应遵守香港《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
在上述文件中,香港金管局明确,任何在香港发行或推广稳定币,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行与港元挂钩的稳定币,必须申请牌照。稳定币牌照申请方面,申请人须为香港注册法团或认可机构,最少有2500万港元实缴资金。
在储备资产管理方面,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的储备资产必须具有高质量及高流动性,且投资风险最低。储备资产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稳定币的储备资产组合市值不少于稳定币流动总面值。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对储备资产需进行超额抵押,应委托合资格的托管人保管储备资产。
在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需要建立严格的客户身份验证(KYC)、交易监察机制等。在风险管理方面,稳定币发行人持牌机构需要设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设有6个月过渡期。
香港金管局表示,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如部分机构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牌照,应于9月30日前提交申请。该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联系香港金管局了解政策细节及监管导向。截至目前,尚未发出任何稳定币发行人牌照,未来将在官网公布获发牌照的稳定币发行人名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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