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明确,助力贸易自由化
财联社7月23日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时的货物税收政策。政策规定设立“一线”和“二线”,对“零关税”货物等有明确税收规定,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等,“零关税”商品范围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政策实施后,将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政策详细规定了“一线”进口、“二线”进入内地及岛内流通的税收处理方式,对鼓励类产业企业有特殊优惠。同时,明确了“零关税”货物的管理规定,包括享惠主体的确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处理标准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并根据需要优化调整政策内容。
此外,还印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明确了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范围,包括进口征税商品清单内货物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货物,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展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具有重大意义。(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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