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施行 规范市场促租购并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长期以来,住房租赁市场在我国规模不断扩大,为解决大量人群的居住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有不少痛点。
承租方权益缺乏保障,房东随意涨租、提前解约时有发生;一些房东将非居住空间隔成“鸽子笼”出租,存在安全隐患;虚假房源、“黑中介”等问题频发。出租方或遇到不爱惜房屋的租客,“二房东”卷款跑路等烦恼。个人房源出租流程繁琐,也降低了一些房东的出租意愿。
针对这些痛点,《条例》做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规范。在保障住房安全方面,明确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在规范租赁双方行为上,要求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在制约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行为方面,要求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条例》的深层意义更在于构建租购并举的制度框架,鼓励居民盘活存量房源、支持企业改造非居住空间,开辟了多元化供给渠道;明确支持培育专业化租赁企业、规范经纪机构行为,推动市场机构化发展;通过规定租购同权、保障承租人公共服务权益,致力于逐步消除“租不如买”的传统观念。
为了确保《条例》落地实施,地方政府应尽快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加快建立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房源、合同、资金等信息全链条监管;要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租赁市场的日常巡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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