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 题: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线观察之六
新华社记者韩洁、赵文君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法治化市场监管……记者近日调研发现,各地各部门持续创新举措完善公平竞争、信用监管等制度规则,推进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努力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统一监管让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盛夏时节,记者来到位于江苏常州的天合光伏产业园。7月3日,天合光能对外宣布与奥地利一家能源巨头公司签署协议,将在未来5年内为其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的项目提供超过700MW的可靠高效高性能光伏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一场光伏行业制造业企业座谈会,提出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时,再次强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天津精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通过广播、微信平台销售假冒中国农业品牌“小站稻”大米,四川省白月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电商直播平台销售假冒商标侵权商品……7月初,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通过侵权假冒破坏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于今年4月20日施行,加强源头约束;自2025年4月至12月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多部门约谈京东、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企业……一项项维护公平竞争的举措相继推出。
坚持苦练“内功”,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创新发展——在武汉,东风汽车牵头成立车规级芯片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在合肥,江淮汽车与华为联合打造的尊界超级工厂,通过自研算法及工业级监控机器人等不断提高产品检测精度……
更多行动在推进,更多共识在凝聚——优机制、破壁垒、护公平,更好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才能让经营主体活力充分涌流,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向好。
监管为民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和群众。“以往不同部门多次检查,我们要反复准备材料,现在一次就能完成多项检查,既没耽误营业,还能清晰了解各方面规范。”湖北黄石某酒店负责人蔡先生说。
前不久,黄石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酒店开展“综合查一次”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同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必须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针对乱收费问题靶向攻坚,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审批成本等违规行为;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问题;强化陆路、海运口岸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全面清理存量涉企收费政策,严格开展新政策的合规审查……
既要刀刃向内,紧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真监督严查处,又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调研中,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曾收到49封举报信,矛头直指辖区内众多木材商户在电商平台标注的木材“产地、等级、小头直径、含水率”等多项参数缺乏检测依据,涉嫌违反广告法。最终运用“首违不罚”“过罚相当”等柔性执法手段,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记者调研发现,如何在保持监管力度的同时推进服务导向,是执法部门正在破解的课题。上海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细化轻微违法不予立案的程序;江苏开展“信用+”渐进式执法试点,探索在执法中运用信用合规、信用承诺、失信惩戒等信用监管工具;深圳龙华区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对主动自查自纠的轻微违法企业,开通免罚清单绿色通道……
“执法不等于一罚了之,最终目的是让经营主体树立高度自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规范涉企执法是服务型执法理念落地的生动实践,让市场既有秩序井然的安全感,更有生机勃勃的创新力。
筑牢根基让法治化市场监管走深走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夯实法治基础,必须加快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则体系。今年5月2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企业发展的确定性。
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今年10月起施行……今年以来,我国市场监管领域立法进度不断加快。
“保障公平竞争有法可依,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公平竞争。”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王先林说。
让市场更有效,需要推进法治实施,厘清政府的权责边界。对于无码执法,企业可以说“不”。重庆市渝中区推行“扫码入企”,增加执法透明度,避免随意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吉林建立“无事不扰”的白名单制度,将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且“近3年无较大处罚、无安全事故、无信用污点、无拖欠款项、无偷税漏税”的经营主体纳入其中,并通过配套激励措施赋予发展新动能,释放经营主体活力。
不断加强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监管有作为,市场才更有活力。
新作为带来新气象。不断巩固和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以法治监管固根基、信用监管塑生态、智慧监管提效能,将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公平竞争治理迈出坚实步伐,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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