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资个税新动向:全球征税透明化下的投资者应对

网络 2025-07-04 20:40:54
市场资讯 2025-07-04 20:40:54 阅读

今年3月以来,不少投资港股美股的中国居民收到当地税务部门通知,被提示自查个人境内外所得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部分纳税人已赶在6月30日前按20%税率完成跨境投资收入个税缴纳。

中国全球征税一直有法律依据,但今年纳税及补税通知较往年更密集、覆盖面更大。多位税法人士表示,随着CRS落实及技术进步,全球征税执行力度加大是趋势。

有律师表示,今年3月以来收到补税通知的跨境投资者增多,可能与年度汇算清缴期窗口、反避税政策加强、技术手段进步等因素有关。

投资港股美股被关注?法律层面并不“突然”

“收到港美股收税通知。”6月以来,某社交平台上类似的补税分享帖明显增多。纳税地在北京的许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今年6月中旬接到了北京市某区税务部门电话,要求其申报纳税并到税务部门进行线下“约谈”。

“2023年,我的港股投资是亏损的,总体算下来不需要补税。”许先生表示,自己已在接到电话次日按照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交了港股交易月结单和一份手写说明。

在某社交媒体上,晒帖说收到类似补税通知的网友还有不少,IP地址或帖子中提及的纳税地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全国多地。

事实上,我国全球征税一直有法律依据,居民个人有义务主动对境外所得申报纳税。根据中国税法,税务部门通常对因计算错误、金额较小的涉税问题可追溯近3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居民个人的应税所得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国家税务总局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居民个人港美股等境外资产的投资收入,主要分为财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二者均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

不过,多位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过去我国全球征税的执行力度相对有限,近年来有明显加强趋势。

李寒蕾认为,今年尤其3月以来收到上述补税通知的跨境投资者增多,可能与多个因素有关。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学腾也认为,主要与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间窗口相关。

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求,我国税务居民需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其中也包括申报上年的境外所得。

CRS机制监控升级?券商这么说

在不少市场人士看来,对个人境外所得的征税力度加强已是大势所趋。

有法律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自2018年开始实施“AEOI标准”进行涉税信息互换,但前期与伙伴国进行纳税人信息交换的范围相对有限。

不过,今年收到上述通知的内地居民多数参与了港美股交易,部分交易流水较大。在此背景下,有观点将个人信息“突然”“被出卖”的矛头指向开户券商。

但在“AEOI标准”下,中国居民的境外投资信息早已逐步透明化。截至2023年4月,包括中国香港在内,有119个国家(地区)签署实施“标准”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其中,我国的交换伙伴有106个。

以富途证券、老虎证券为例,第一财经记者以用户身份咨询时,两家券商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公司一直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相关信息上报,今年较往年并无变化。

富途证券APP相关提示显示,按照CRS要求,用户在该券商开户需要提供姓名、地址、出生地及日期、纳税地、纳税人识别号等。

富途证券、老虎证券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因收到当地税务部门通知前来咨询的中国内地用户的确有所增多,但并不知晓背后原因。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所在地税务部门。

规范引导持续,多地政策执行“上强度”

去年以来,多地税务部门针对中国居民境外收入申报纳税问题发文,一方面进行科普,另一方面则加强风险提示。

今年3月25日~26日,湖北、山东、上海、浙江等地税务部门密集发文宣布“依法对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的纳税人开展风险应对”。

以浙江为例,浙江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发现境内居民陈某某存在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疑点,对其开展风险提醒和督促整改。该纳税人积极配合说明情况,并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12.72万元。

6月30日,北京市平谷区税务局发文称“三举措开展境外所得申报纳税规范引导工作”,提及税企协同辅导、聚焦动态清零、重点人员核查三大举措。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境外所得给出的纳税“豁免权”,在今年年初迎来首批到期日。

全球征税透明化,仍有盲区待打破

不少税法人士认为,一国对应税居民境外所得征税是大势所趋,中国跟进国际做法,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进行征税是必然趋势。

不过,在社交媒体上,面对投资港股、美股等境外收入申报纳税,尚未收到税务部门通知的网友仍存在“侥幸”心理,有些选择观望等待,有些则表示将另择开户券商以避开CRS框架。

在中国内地税收居民跨境资产安排需求增加、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投资者报税意识还有待加强,相关实施细则也仍有待明确和优化。

对于投资者较为关注的盈亏抵扣问题,李寒蕾表示,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外投资的盈亏,原则上可以按年度抵扣,但具体适用情况会受到投资收益性质、所得来源地税收规则等因素的影响。

另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自己已火速在某美国券商开户。不过,在美国FATCA双边信息互换机制下,实行全球收入征税国家的税务居民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也将会被交换回本国税务机关。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纳税人可以更多关注如何合法享受税收优惠,比如了解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双边税收协议、优化境外投资渠道等。

周学腾还强调,居民个人应该尽量完善境外资金的合规动作。“税务局就(税务居民)境外收入征税的动作并不必然令境外存量资金在外汇管理层面合规。”她说。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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