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示范条款,服务科技强国战略

网络 2025-09-04 20:16:11
基金 2025-09-04 20:16:11 阅读

  2025年9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示范条款、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及配套的承保理赔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服务指引)。这是保险业积极响应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加速推进科技保险发展,切实服务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科技保险发展注入新动力(科技保险,服务强国)。

  本次发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涵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安装测试期间责任保险及质量保证保险、国内运输保险共五个主险条款;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则包含首批次新材料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国内运输保险三个主险条款。服务指引细分为承保服务指引(试行)和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生产企业可与保险公司根据新装备新材料的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水平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投保险种和保险费率,实现保险服务保障更加精准,保险补偿政策更加高效(保险服务,精准保障)。

  本次示范条款和服务指引的制修订工作,是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的关键举措,也是保险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是彰显了保险服务科技强国的责任担当。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工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新材料产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二者对于夯实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根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大意义。发布示范条款及服务指引,有助于保险业精准对接生产企业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推广应用及更新迭代阶段的主要风险保障需求,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应用瓶颈,彰显了保险业服务科技强国战略的责任担当。

  二是扩展了保险保障范围,提升了保障水平。本次修订从服务科技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涵盖了自销售合同签署之日起,首台(套)生产企业在“货物运输”“安装测试”“验收交付后”三个阶段,新材料生产企业在“货物运输”“验收交付后”两个阶段的相关风险。其中新增的“货物运输”阶段的保险保障,通过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全面保障了保险装备和新材料在水路、铁路、公路、航空和联运运输中的货运风险。新增的“安装测试”阶段的保险保障,拓展了设备安装测试责任保险和质量保证保险条款,将传统由设备制造企业自行承担的安装测试风险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切实回应了科技企业的真实需求,覆盖了科技企业在推广应用中的核心风险,扩大了保障范围,提升了保障水平(扩展保障,提升水平)。

  三是规范了保险操作实务与流程。首次研究制定了与示范条款配套的服务指引,填补了既往没有行业统一实务规程的空白。服务指引对首台(套)首批次业务的风险评估、投保承保、保费缴纳、批改退保、理赔报案、查勘管理、责任核定、快赔预赔等全业务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自律要求,对规范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保险业在服务科技创新领域的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能力,积极推进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行业自律工作,深化示范条款和服务指引的实施应用,推动保险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助力制造强国建设(保险创新,助力强国)。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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