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产险、寿险及泰康人寿遭巨额罚单
【导读】太平洋产险、太平洋寿险、泰康人寿遭罚,多名责任人员被警告、罚款
中国基金报记者晨曦
险企监管持续从严,又有巨额罚单下达!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产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均接到监管罚单,多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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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产险被罚472万元
两家分公司一同受罚
具体来看,太平洋产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总局对太平洋产险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叶明满、陈森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据介绍,太平洋产险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太平洋产险总部设在上海,截至2024年底,注册资本为199.48亿元。
2024年,太平洋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12.43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913.97亿元,同比增长8.1%;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2314亿元和629.41亿元,实现净利润73.76亿元。今年以来,太平洋产险已有多地分公司被罚。
太平洋寿险被罚353万元
太平洋寿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总局对太平洋寿险警告并罚款353万元;对赵鹰、胡乐天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
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2024年,公司实现规模保费2610.80亿元,同比增长3.3%;净利润为358.21亿元,同比增长83.4%。
泰康人寿被罚427万元
泰康人寿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金融监管总局对泰康人寿警告并罚款427万元;对万莉慧、高璐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04万元。
泰康人寿表示,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2022年11月,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常规例行检查后,公司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对照整改完毕。目前,公司已建立常态化合规检查排查与整改追踪机制,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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