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财政部修订证券举报制度 公开征求吹哨人奖励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证券举报制度(关键词1),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号),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案件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信息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予以奖励。同时补充了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和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不予奖励。
提高奖金比例,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关键词2)。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也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号),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cjzqyj@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监会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2025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财联社)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