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金融新举措:赋能创新,推动科技企业上市

网络 2025-07-29 14:47:58
证券研报 2025-07-29 14:47:58 阅读

  浙江大动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提到:加大与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培育板”;力争到2027年新增科技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持续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推动试点基金组建及项目落地增量扩面,到2027年力争落地基金总规模达400亿元。

  围绕壮大耐心资本的大目标,《若干举措》明确,扩大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到2027年力争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突破200亿元。政府投资基金对种子基金、人才基金、天使基金等创投类基金的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

  在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上,《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建立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与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联动机制,支持政府投资基金与高能级平台、科技服务机构等合作设立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孵化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

  为扩大创业投资资金来源,《若干举措》提出,持续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推动试点基金组建及项目落地增量扩面,进一步扩大对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到2027年力争落地基金总规模达400亿元。

  拓宽多元化基金退出渠道,《若干举措》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联合社会资本规范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积极承接全省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投资退出的项目。探索设立省级并购基金,鼓励地方、社会资本设立并购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在国有投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上,《若干举措》明确,健全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评价。

  发挥资本市场支撑作用,《若干举措》要求,加快科技企业挂牌上市,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围绕企业上市发展的全链条,从梯队培育、氛围营造、价值提升、配套服务、专家辅导等进行多维度赋能,到2027年新增科技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建立完善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培育库,每年动态保有上市后备企业超1000家。

  此外,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若干举措》是在前期制定的《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基础上迭代形成的。年初发布的《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提出,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发挥“4+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至130亿元以上,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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