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 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
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于2025
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
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000,000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494,751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101,249.00 10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
(含74,947.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75,888.00 74,947.51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
不变。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
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于2025
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
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000,000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494,751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101,249.00 100,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
(含74,947.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75,888.00 74,947.51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
不变。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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