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1 07: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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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
本的扩张幅度,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发行主
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
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
完成注册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估计,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注册并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
准;
全部转股和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两者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
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深交所审
核通过以及证监会予以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准;
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76.32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召开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
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2,590.64 万元和 83,710.21 万元。假设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与上年同期持平;
(2)较上年同期增长 10%;(3)较上年同期增长 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
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利息费用的影响;
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在不同业绩增幅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6 年 6 月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转股              股
总股本(万股)               27,839.65        27,839.65      27,839.65     30,416.53
假设情形一:公司 2025 年、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83,710.21 83,710.21 83,710.21 83,710.2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32         3.33      3.33       3.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32         3.33      3.04       3.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公司 2025 年、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10%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83,710.21  92,081.23 101,289.36 101,289.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32         3.66      4.02       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32         3.66      3.68       3.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三:公司 2025 年、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20%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            83,710.21 100,452.26 120,542.71 120,542.7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32         3.99      4.79       4.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32         3.99      3.96       3.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注:上述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开展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
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
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
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
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
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
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
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
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时对公司原普通股股
东的潜在摊薄作用。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
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具体详见《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机械设计、电气研制、软件算法开发、精密制造装配于一体的
高端设备制造商,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为
HJT 异质结高效电池生产线和全自动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
  目前,以 TOPCon、HJT、XBC 为代表的 n 型晶硅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已越
来越接近其理论效率极限 29.4%,而单结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理论转换效率达
转换效率上限,开发转换效率更高的钙钛矿和钙钛矿叠层电池成为产业新的关注
点。隆基绿能、通威股份、天合光能、华晟等国内众多光伏头部企业纷纷布局钙
钛矿-晶硅叠层电池行业,随着钙钛矿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
推进,其有望成为下一代光伏主流技术,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通过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所积累的丰富研发、生产经验以及业务资源,
在保持公司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线、HJT 异质结高效电池生产线产品技术优势、
市场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布局并切入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片设备领域,开展了全尺
寸钙钛矿/HJT 叠层技术研发项目。由于异质结电池制备采用低温工艺,与钙钛
矿的低温制备工艺更加适配,且异质结电池表面为 TCO 层,在制备叠层钙钛矿
电池时可以直接叠加,工艺路线更加相融。基于在异质结电池制造设备研发生产
中积累和掌握的真空镀膜等相关技术,公司在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方面已自主开
发一系列适用于量产的相关工艺和自动化设备。
  本次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钙钛矿叠层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
系公司紧抓光伏电池技术发展机遇,抢占钙钛矿叠层电池设备市场份额的必要措
施,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将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
通过加大资本及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先进性,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引进和培育高素质人才,积极
推动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积累,目前已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先进的科研团
队。截至 2024 年底,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1,552 名,覆盖了电子工程、机械工程
设计、半导体技术、材料物理、光电技术、光伏电池工艺生产制程、电气工程及
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
  (2)技术及研发储备
  基于在异质结电池制造设备研发生产中积累和掌握的真空镀膜等相关技术,
在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方面公司已自主开发适用于量产的钙钛矿空穴传输层、钙
钛矿涂膜及结晶、钙钛矿表面钝化、钙钛矿电子传输层、真空蒸镀、ALD、低温
低损伤磁控溅射等一系列工艺及相关设备的开发,实现了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
的整线自动化贯通,具备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整线交付能力。
  公司建立了真空装备实验室、高效电池实验室和分析测试中心,投入了先进
实验及测试设备百余台套,并针对钙钛矿技术研发建设了约 1,500 平米的钙钛矿
/硅叠层电池实验室,其中包括约 300 平米湿度小于 2%的干燥洁净室。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钙钛矿叠层太阳能电池设备相关的研发已取得“一种钙钛矿
/晶体硅叠层电池结构”、“一种用于涂膜的可调节载台”等 4 项授权专利,另有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太阳能电池设备领域多年,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优异的产品性能,
积极的进行市场开拓,搭建海内外销售网络,逐步打破了光伏设备领域对国外厂
商的依赖,目前已成为全球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和 HJT 太阳能电池整线设
备领域的领先厂商,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较强的国际知名度和品牌影
响力。此外,公司还拥有完善的全流程服务能力,熟悉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工艺和
质量标准,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设备布局、安装调试、远程维护、工艺更新等在
内的全方位服务。基于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强大的服务能力,公司不仅与隆基股份、
通威股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等老牌主流光伏企业形成了稳定的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还陆续与华晟新能源、东方日升等光伏行业“新秀”达成了深度
合作,建立起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
  目前隆基股份、通威股份、晶科能源、正泰新能、天合光能、华晟新能源、
阿特斯等晶硅电池头部企业均已进行钙钛矿叠层电池技术研发投入,逐步由实验
线向小试、中试线迈进。2024 年隆基股份创造了小尺寸电池实验效率 34.6%的最
高记录;2025 年 3 月天合光能推出了全球首块 210 标准工业尺寸 800W+钙钛矿
-晶硅叠层电池组件;华晟新能源已打通钙钛矿-异质结叠层 100MW 中试线,并
预计于 2025 年下半年交付首批异质结叠钙钛矿实证组件;2025 年 3 月,黑晶光
电 250MW 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片产线、500MW 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片组件产
线开工建设。
  频繁的钙钛矿领域相关研发和投资活动为钙钛矿叠层电池设备市场需求的
增长提供了强劲动能,依托已积累的客户资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具有
较好的市场储备。
五、应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钙
钛矿叠层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显
著提升,公司将充分利用资金支持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继续
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结构,并有效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和全方位综合服务能
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
充分有效利用。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
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
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
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
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公司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了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高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
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备查文件
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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