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网络 2025-12-19 07:18:48
股市要闻 2025-12-19 07:18:48 阅读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央企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责任追究情形增加到98种

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2018年的试行版相比,《办法》更加突出党对央企的领导,突出追责情形有效覆盖,将责任追究情形由11个方面72种,增加到13个方面98种。《办法》还增加了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强化央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探索性试验、先行先试的保障,保护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办法》对于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认定,一是规定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程度划分,二是规定其他不良后果分类。对于责任追究的处理,《办法》规定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或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等6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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