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发布帮信罪意见 严惩电信诈骗帮凶

网络 2025-07-29 21:45:33
股市要闻 2025-07-29 21:45:33 阅读

新华财经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刘硕、齐琪)明知对方搞电诈仍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等,“刑不刑”?未成年人成电诈“帮凶”咋处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意见,提醒公众谨防帮信罪。

坚持宽严相济确保罚当其罪

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帮信犯罪成为黑灰产业链重要一环。帮信犯罪被告人呈现“三低一高”特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

“一些电诈犯罪团伙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电话卡、银行卡,甚至组织、利用未成年人等群体实施犯罪。”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郑翔说。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坚持宽严相济,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依法从宽处理。但“依法从宽”不是“不管不顾”,“不刑”不是“不管”。

一起案件中,高某组织在校生顾某和未成年在校生师某等向他人出租银行卡。高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检察机关依法对顾某、师某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司法办案中,对一般参与人员、被诱骗实施犯罪的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依法从宽惩处。”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说。

意见明确,对于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行为等,依法从严惩处。

突出“综合认定” 防止“一概而论”

当前帮信犯罪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涉“两卡”犯罪案件数量仍处高位。实践中,还存在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不够统一等问题。

“两高一部”意见提出,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等,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帮信罪。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朱某某将自己的2张银行卡及身份证提供给沈某某,为洗钱团伙转移诈骗资金并获取报酬。检察机关考虑到朱某某犯罪所得资金不足5万元等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单铭君表示,如何稳妥把握“明知”和“情节严重”,防止片面和绝对化导致“客观归罪”,对认定罪与非罪至关重要。

严惩行业“内鬼” 强化综合治理

薛某是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某分公司站长,却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协助电诈人员办理电话卡,成为“内鬼”。法院在对薛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还作出禁止薛某从事通信运营类相关工作的处罚。

“对此类行业‘内鬼’依法惩处并宣告职业禁止,同时向涉案单位制发司法建议,促推涉案单位加强内部监管。”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王鲁说。

打击治理帮信及相关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等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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