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下放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权
7月16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奉贤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上海市、四川省、湖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布局开展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将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权由市场监管总局下放至上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放行政审批权,可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及时响应市场和产业发展对标准物质的需求,助力企业加快产品迭代和上市速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营造“敢干、敢闯、敢投”的浓厚氛围,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同时,此举将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加入标准物质产业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高我国标准物质自主可控水平,满足精准测量需求,筑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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