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

网络 2025-07-12 00:14:51
股市要闻 2025-07-12 00:14:51 阅读

  7月11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报告指引》)。此举标志着,北向投资者的程序化交易行为,正式被纳入交易所的程序化交易报告监管体系。

  根据安排,《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3个月内,存量投资者应当完成报告。

  北向投资者正式纳入监管

  公开信息显示,《报告指引》共计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明确总体要求及报告范围;明确报告路径和时限要求;规定报告信息类型;强化高频交易管理;明确联交所参与者职责;明确监管要求;明确交易所可获取有关客户信息。

  报告主体方面,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进行报告。报告路径方面,由北向投资者向香港经纪商报告,再经由香港联交所提供给沪深交易所。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方面,和境内整体保持一致。对未按要求履行报告及变更报告义务、报告信息不完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主体,沪深交易所可以提请香港联交所协助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据介绍,《报告指引》对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要求与境内投资者整体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内地与香港市场的实际差异,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并为市场预留了较为充分的准备时间。

  程序化交易驶入规范化快车道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首次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原则性规定,要求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2023年9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起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2024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将沪股通投资者纳入报告管理范畴。

  今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同步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实施细则》规定了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明确了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面规范。7月7日,《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此次将北向投资者纳入报告范围,是程序化交易监管领域又一关键步伐。北京某量化私募基金人士认为,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控,有助于防范市场波动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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