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保护消费者权益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到,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主要有以下“套路”:
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误导消费者签署网络贷款合同,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等引诱消费者办理贷款,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维权困难。
三是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宣传内容辨仔细。消费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夸大其词或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二是机构资质需核实。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平台。
三是合同条款看清晰。签订合同前,需仔细考虑合同实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四是个人信息要保密。在办理业务时,务必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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