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出台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 激发城市商业活力
近日,市国资委出台《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机制、强化分类施策,指导企业有效盘活空置资产,减轻承租户经营压力,激发城市商业活力。
据悉,本次市国资委制定并出台的《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租赁方案要求、严禁违规行为、界定“可不公开招租”情形等举措,严守招租合规底线,提高租赁行为的规范性。通过完善长租决策流程、畅通合同变更通道、简化一般事项决策等措施,优化租赁管理程序,激发企业主体与市场配置活力。指导推动租赁平台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压缩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监管企业不动产租赁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提质增效,助力营造规范有序、灵活高效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市国资委强化分类施策,精准指导企业提升不动产资源利用效能。聚焦核心商圈与商业综合体升级,以业态、品质和服务为抓手提升商铺能级,配置多元化、综合性业态,实现南京东路、淮海中路等核心商圈出租率稳定保持85%以上;立足社区商业优化,科学规划商业形态与沿街店铺品牌,实施商铺差异化定位、租金市场化调整,带动17.11万平方米商铺去化;针对商务楼宇产业迭代,建立动态监测与分级管理机制,推动优质商务楼宇塑造品牌,低效楼宇更新转型、园区型楼宇靶向招商,2025年已累计去化31.49万平方米商务楼宇,资产运营效率显著提高,充分释放存量空间价值。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