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配建新规:调整存量项目,激活市场动力

网络 2025-06-23 05:20:29
股市要闻 2025-06-23 05:20:29 阅读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审批通过且未开工的城市更新项目,若已明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对配建的保障房进行调整。

  《规定》提到,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已明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可将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4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60%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积率折算成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上述调整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非强制性内容的修改程序申请规划修改。

  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也可将城市更新单元配建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5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50%调整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上述调整无需申请规划修改,直接在用地批准或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同步研究确定。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免缴地价。

  在深圳房地产市场,常见的出售型保障房包括安居房和人才房,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如山樾湾花园、深铁熙府等规划了这两类房源。

  以深铁熙府为例,该项目总建面约61.9万平方米,住宅总建面达33.2万平方米,可售商品房和人才房各16.6万平方米。人才房配售均价约5.94万元/平方米,商品房毛坯备案价为9.61万元/平方米。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让存量项目尽快启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激活房地产市场发展动力。由于市场下行,按旧规则项目资金平衡难度大,新规则对旧改配建做了核减,给市场明确信号。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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