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强化监管导向
6月20日晚,证监会对外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机构监管的基础性制度,此次修订旨在优化该制度,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导向,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重点修改完善包括四方面内容,突出“打大打恶”导向,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同时适当调整扣分分值设置,以提升评价的合理性。
据悉,《规定》第十八条补充明确,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公司可以直接下调评价结果,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扣分基础上,突出整体实质研判的原则,为实践中针对重大恶性案件下调公司评价结果预留空间。
通过此次修改,有利于充分有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分类评价结果更好地反映公司合规风控和功能发挥的整体情况。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