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有哪些
港股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1、T+0交易制度
可以当天买卖,次数不受限制。
2、持仓限制
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自然人持仓限额为1000手,法人持仓限额为5000手。
3、T+2交收
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
4、沽空制度
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只有被列为“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投资者才可进行沽空。认股权证及债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单之内。
5、价格限制制度
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每日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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