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政引领动力电池回收新篇章

网络 2025-06-19 03:30:35
期货学院 2025-06-19 03:30:35 阅读

随着首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入退役期,行业正迎来动力电池回收高峰。近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聚焦产业安全、环境治理与资源效率三重目标,加快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由“污染源”向“资源池”转变。业内人士表示,四川此次新政有望为全国电池回收利用做出有益探索。

锚定资源安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一环。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四川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2至3年,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波“退役潮”。

四川是我国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布局较为完整的省份之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吉明表示:“退役不等于报废,废旧动力电池是实实在在的‘城市矿山’。”

“我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曾吉明介绍,截至目前,四川省已建成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11家、回收服务网点512个,回收处理能力约6.9万吨。

为此,《办法》从源头入手,明确“废旧动力电池应交售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并创新提出建设集成回收、储运、检测、梯次利用等功能的“区域中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鲁译表示,区域中心将作为全省回收利用体系的“心脏”。

曾吉明还指出,从国家层面看,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不仅是环境问题和市场问题,更是资源安全问题。

除了四川,全国多地也在发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以四川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有望为全国电池回收利用做出有益探索,带动相关产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能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将达到104万吨,2030年将达到350万吨。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在2024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大会上表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超过1400亿元。

压实责任链条遏制“电池私卖”乱象,“电池脱管”问题长期存在,成为产业发展痛点。对此,《办法》明确提出“强化车主义务”,要求动力电池随车回收,并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及溯源管理。

曾吉明表示:“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实现责任可追、流程可控、资源可循环。”在《办法》中,强化了对生产企业责任的嵌入。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对跨区域转移、电池拆解排放、残液残气处置等过程实施统一监管。

以技术标准赋能释放产业链“乘数效应”,废旧电池回收并非“处理完即止”,其价值释放更依赖工艺技术的升级与产业协同。四川省内已有多所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或中试平台,在退役电池分选、无害化处理、有价金属提取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可推广成果。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王瑞林介绍:“科研单位可在专业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与标准制定方面发挥作用。”

在标准建设方面,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汤一凡透露,协会将联合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推动省级回收利用技术规范制定。

“协会将在标准制定、政策宣贯、信息撮合等方面形成合力,助力更多企业迈入规范化轨道。”汤一凡说。

据了解,当前,四川还在起草省级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鲁译表示,这将有助于通过“梯度培育”机制实现“进得来、育得好、出得去”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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