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金融协同提振消费 通知发布
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强调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以更大力度提振消费。通知指出,要推动大宗耐用消费品和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金融机构需与平台和重点商户合作,完善分期、信用卡、手机银行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服务模式,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换新需求。同时,应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此外,针对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将适当减免。金融机构还需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撮合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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