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美对华海事301调查,中国反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网络 2025-10-10 15:10:31
市场资讯 2025-10-10 15:10:31 阅读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此举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引发国际贸易紧张局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这是对美方无理举措的有力回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述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的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三、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最新发布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