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调控暂行办法
每经AI快讯,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国家将对稀土开采(涵盖稀土矿产品等)及通过开采、进口和加工其他矿物所得的各类稀土矿产品(含独居石精矿)的冶炼分离实施总量调控管理。这一举措旨在通过科学管理,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携手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稀土资源储量与种类差异、稀土产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需求及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共同研究拟定年度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的总量控制指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获得国务院批准的总量控制指标后,会同自然资源部,进一步综合考虑稀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环保安全水平等关键因素,将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并下达给各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以下统称稀土生产企业),同时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的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稀土生产企业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活动。这些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共同确定,未经确定的企业或个人不得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稀土生产企业需对其总量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负全责。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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