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迎新进展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印发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又迎新进展。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下称《规则》)通知。
《规则》明确了电力市场计量结算的依据、适用范围、计量装置管理要求等。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深入推进,煤电、新能源、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各地计量管理问题凸显,急需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基于此,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规则》。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则》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构建完成,将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坚实规则基础。
《规则》显示,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量交易结算、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结算、容量交易结算等,结算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周期开展。
其中,市场结算分为交易机构形成结算依据、电网企业开展电费结算两个环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汇总结算基础数据,电网企业负责提供计量数据等。
值得关注的是,《规则》首次明确了电网企业核对结算依据的职责,并规范了核对流程。
在推动电力市场计量结算业务统一方面,《规则》加强了计量业务管理。市场经营主体应具备独立计量条件,计量装置应满足最小结算单元要求等。
在结算方面,《规则》明确了各类市场成员结算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结算全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统一了度量单位和结算科目式样等。
在结算风险管理方面,《规则》要求交易机构组织开展结算风险评估,市场经营主体需交纳结算担保品等。
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实际,《规则》还规范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要求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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