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同意大商所三化工品月均价期货注册
中国证监会近日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月均价期货注册。证监会表示,将督促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月均价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当日,大商所发布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
据悉,这将是大商所上市的首批现金交割期货,也是境内商品期货市场的首批月均价期货。在相应实物交割期货的基础上,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将为市场提供更多元更精细的价格信息与风险管理工具,对于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产品结构,持续丰富衍生品供给,激发市场活力与创新潜力,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具有重要意义。
多位市场人士指出,大商所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合约规则设计既满足了产业对于月均价贸易的风险管理需要,又在防范市场风险方面做了针对性考虑。比如,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在保持手续费、保证金、涨跌停板等风控要求与实物交割期货合约一致的基础上,持仓限额为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当前持仓限额的五分之一,且当日结算价、交割结算价均由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的结算价计算而得。上述设计增强了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价格的抗操纵性以及公允性、合理性,能够有效保障其上市后平稳运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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