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团河检察院用大数据破解小额罚金刑执行难
罪犯服刑后,部分被判罚金刑的罪犯藏匿财产逃避交罚金,小额罚金刑判决“执行难”。2024年2月起,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团河院)通过“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将罪犯的“狱内账户余额”“未履行财产刑数额”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开展数据筛查,确定重点监督罪犯名单,截至目前,共监督执行到位183万余元。
团河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剑介绍,过去罚金履行靠审判机关系统查询,现在依托大数据模型筛查后,对罪犯及其家属释法说理,督促履行判决义务。
“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破解执行难
团河院是北京市检察院设立的派出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对监狱检察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罚金作为刑事判决中财产刑,是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关键一环”。团河院在监狱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小额罚金刑难以执行到位,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
张剑介绍,在刑事案件中,小额罚金刑面临“执行难”的现实情形。2024年2月起,团河院通过“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开展小额罚金刑专项监督。
张剑介绍,“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将罪犯的“狱内账户余额”“未履行财产刑数额”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确定重点监督罪犯名单。
1万元罚金未缴,罪犯狱内账户却有1.8万元
通过监督模型,检察官“识破”了罪犯逃避执行的伎俩。罪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调入团河院所辖的某所监狱服刑后,团河院派驻检察室在对该监狱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筛查时,发现李某某在监狱内还存有零用钱1.8万余元。发现这一情况后,该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向审判机关核实了解,李某某的罚金刑并未执行。
今年1月6日,团河院向相关审判机关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建议审判机关通知监狱通过扣划等方式执行罪犯李某某的罚金刑。1月13日,审判机关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向监狱发出《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团河院派驻检察室协调监狱于当日协助完成划款工作。
张剑表示,检察机关还核查重点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罪犯教育谈话和释法说理,再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移送法院,协调监狱做好罪犯狱内消费账户划转。
南都记者注意到,为推广普及财产刑执行法律知识,团河院录制了普法小视频向会见的罪犯家属循环播放。会见大厅内,专门张贴缴纳罚金指引宣传海报。
张剑介绍,该模型筛查发现线索不仅指向罚金刑,对追缴违法所得及没收财产等同样具有监督意义。在已执行到位的183万余元中,除罚金外的其他财产刑金额达31万余元,占比为16.94%。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