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规:欧盟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受限
人民财讯7月10日电,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该《通知》已于2025年7月6日起正式施行。现针对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如下详细解答:
针对《通知》中的限制对象,是仅限于欧盟企业,还是包括原产地为欧盟的医疗器械?若欧盟企业提供的产品产地为欧盟,是否会受到50%的比例限制?此外,欧盟企业在域外其他工厂生产的产品,若参与中国政府采购,是否也会受到该措施的限制?
答:对于采购金额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将明确排除欧盟企业的参与,无论其产品原产自何处。对于非欧盟企业,若其提供的产品中包含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则这部分医疗器械的金额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是否属于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将依据产品进口报关单上的原产国信息来确定。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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