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对欧盟进口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
定了。
7月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4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且倾销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幅度为27.7%—34.9%。商务部接受价格承诺,对符合承诺条件的相关进口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建议征收反倾销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7月5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
应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起反倾销调查,经过调查,作出最终裁定。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200升及以上容器的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34号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34号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倾销、损害及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2024年8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和损害威胁。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继续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
一、最终裁定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且倾销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
根据《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建议征收反倾销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7月5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被调查产品名称为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通常称白兰地),英文名称:Spirits obtained by distilling grape wine in containers holding less than 200 liters (usually called Brandy),产品描述为以葡萄等为原料制得的烈性酒,用途为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200升及以上容器的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调查机关决定接受价格承诺,该承诺与本终裁决定同时生效。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25年7月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白兰地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四、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对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进口的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白兰地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五、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
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7月5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复审
对于欧盟未在调查期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新出口商复审。
七、期间复审
在征收反倾销税期间,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申请期间复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终裁决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2025年7月5日起执行。
附件:1.最终裁定 2.各公司反倾销税税率列表 3.适用价格承诺公司名单及价格承诺公开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5年7月4日 综合自:商务部(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声明:
-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