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违规投资未申报遭处罚
【导读】进行证券投资未事先申报,有基金从业人员遭处罚
又有基金从业人员违规被罚!近日,上海证监局公布一项行政处罚决定。某基金从业人员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基金管理公司申报,被处以三万元罚款。根据《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申报,避免利益冲突。
业内人士表示,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上海证监局通报处罚了一名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予以警示。据通报,当事人名为夏某婕,女,住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证监局对夏某婕作为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明,夏某婕于201X年X月入职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系基金从业人员。2020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夏某婕控制使用“陈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上海证监局认为,夏某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夏某婕处以三万元罚款。
此前也有处罚先例。根据《基金法》相关规定,事实上,此前也有基金从业人员因违反上述规定遭到处罚。2020年8月,河南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李博进行了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属基金公司申报,被处五万元罚款。2022年9月,上海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齐某任职期间,控制并使用亲属“田某”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被处以十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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