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4 07:42:00
基金 2025-05-24 07:42:00 阅读

因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两只ETF基金的指数使用费公告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公司旗下涉及相应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关于标的ETF基金指数使用费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二、其他事项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5月24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www.igwf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

1、《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相应修订。

声明:
  1.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来自互联网,文中内容或观点仅作为原作者或者原网站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本站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本站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本站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2. 本站认真尊重知识产权及您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本站内容或相关标识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与我们联系删除。
最新发布
今日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