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 关于“晶科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08:28:42
机构研报 2025-06-12 08:28:42 阅读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3048         转债简称:晶科转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6 月 26 日
  ? 回售期内“晶科转债”停止转股
  ? “晶科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科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 100.27 元人民币/张
(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晶科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晶科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
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晶科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本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4月23日至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科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回售有关
事项向全体“晶科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科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晶科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1.80%,
计 算 天 数 为 55 天 ( 2025 年 4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 , 利 息 为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晶科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科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048”,转债简称为“晶科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
  (四)回售价格:100.2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晶科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6月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晶科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晶
科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晶科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2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
出持有的“晶科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晶科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
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1833288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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