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08:28:36
机构研报 2025-06-12 08:28:36 阅读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证券代码:300553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债券代码:123245
   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杭州集智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集智股
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
“长江保荐”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5 号)核准,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25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发行价格为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665
号)。
二、“集智转债”的主要条款
公司债券
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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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集智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25 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89】
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集智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 A。
         (1)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
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造生产线扩产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开立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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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项
权益分派方案。
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一)权益分派
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381,69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股本
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集智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P1=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即 P0=23.54 元/股,n=0.30,P1=23.54/(1+0.30)=18.11 元/股(按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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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调整后的“集智转债”转股价格为 1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23.54 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且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运作正常,上述重大事项有
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
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长江保荐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江保荐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职责,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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