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关于“博汇转债”回售结果公告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关于“博汇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博汇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2),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博
汇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82 元/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结果
“博汇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及《证券回售
付款通知》,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0 张,回售金额为 1,008.20 元(含息、
税)。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实质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博汇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
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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