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 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 中交 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 中交 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 中交 02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 中交 03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发行人”)
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
行人向国新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新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发行的“21 中交债”、“23 中交 04”、
“23 中交 06”、“25 中交 01”、“25 中交 02”和“25 中交 03”债券受托管理
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各期
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提起诉讼的时间
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中交地产及全资子公司长
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由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长沙
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
(二)诉讼或仲裁受理机构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三)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原告: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中交地产、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案件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了《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长沙核特色医疗项
目之合作协议》,双方因合作开发房地产产生合同纠纷,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提起诉讼,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期受理本案。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中交地产及全资子公司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共同向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项 8000 万元;2、依法判令中交
地产及全资子公司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支付违约金 1800 万元;3、本案的诉讼相关费用由中交地产和长沙金拾通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诉讼金额共计 9,960 万元。
二、判决或裁决进展情况
上述案件已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有判决。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中交地产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其对
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中交地产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中交地产利润的影响数以审
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
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盖章页)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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