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印发!离岸金融改革落地浦东 划定六类首批重点业务

网络 2026-06-17 18:00:35
股市要闻 2026-06-17 18:00:35 阅读

  为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

  《行动方案》要求,在上海率先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聚焦服务我国近年来逐渐形成的离岸经济金融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为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离岸金融。

  《行动方案》设立了层次分明、可预期的“三步走”时间表。《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控和处置,以及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展望2035年,目标是将上海打造成为离岸与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

  初期优先发展六类离岸金融业务

  《行动方案》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六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

  一是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在2025年6月上海临港新片区启动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支持试点扩围,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二是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三是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行动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将归集的国际分入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再保险保费境外投资及赔款收付结算等,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四是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支持财资中心归集海外资金,便捷高效实现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和使用。

  五是支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行动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汇聚全球外币对、外币货币等外币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

  六是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行动方案》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合理布局零售业务网点,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更好满足非居民个人的商务往来、日常消费等场景的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

  《行动方案》同时明确,条件成熟后,将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包括探索优化完善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不断丰富离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研究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探索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研究探索稳妥有序发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打造离岸财富管理高地等。

  健全制度体系,打造数字化离岸金融新模式

  为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制度体系,《行动方案》针对离岸金融的账户体系、数字化应用、法律制度体系等作出安排。

  账户体系是离岸金融的“基础设施”。《行动方案》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OSA账户)作用,有效推进离岸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在数字化应用创新方面,《行动方案》依托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优势,将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离岸金融全场景,打造数字化离岸金融新模式。

  为破解改革制度瓶颈,《行动方案》明确人民银行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根据离岸金融发展需要,研究依法制定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在运行机制层面,建立中央与上海常态化协同机制。同时,引导离岸金融从业机构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多元治理格局,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

  离岸金融与在岸金融在监管上有一定差异化安排,为此,《行动方案》要求稳妥有序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在具体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上,提出“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三大核心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

  其中,“物理集聚”是指支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目前主要集中在浦东新区。

  “主体限定”是指对试点性质强、风险外溢较大的离岸金融业务,从符合资质要求、经营稳健、风险控制体系完善的企业、金融机构开始进行试点。

  “账户隔离”是指主要通过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和离岸账户(OSA账户)开展,实现不同业务、不同主体、不同风险层次的资金分账核算,更好实现风险防控。

  通过三大核心方式,《行动方案》从制度上筑起“防火墙”, 既最大程度地吸引全球资本,又守住了国内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底线。这一模式设计,为现阶段探索离岸市场,提供了安全、可控且高效的方案。

  围绕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行动方案》还明确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防止出现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对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协同管理。

  重塑国内离岸金融格局

  《行动方案》站在国家金融开放全局视角,提出“上海要注重做好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的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

  应当看到,香港作为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历史悠久、国际化程度高、市场规则与全球全面接轨。上海扎根内地庞大的实体经济与本土市场,服务对象为国内出海企业、“一带一路”沿线主体,离岸金融服务实体属性突出。两地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定位、服务对象、业务侧重天然形成差异。

  推动沪港协同发展,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互补、经验互通,上海可学习香港国际化运营、风险管控、高端财富管理的成熟经验,香港借助上海链接内地实体经济需求;另一方面能够有效规避同质化竞争,形成错位发展格局。两大国际金融中心整合全国离岸金融资源,协同参与全球金融竞争,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整体利益,全面提升我国金融整体实力。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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